一般情况下不能离婚,但是有例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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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期间”的期限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广义的“怀孕期间”不仅仅包括女方妊娠期间,还包括女方在分娩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因为无论是在妊娠期间还是分娩后,都会对妇女的身心健康有重大的影响。在这期间内,胎儿、幼儿正在发育过程中,是生长的关键阶段,母亲的身体和精神状态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胎儿、幼儿的健康。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男方在此阶段提出离婚。不过,出于道德伦理的考虑,如果女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与他人发生关系导致的怀孕,不属于上述的“怀孕期间”,因此只有确认怀孕的幼儿是夫妻双方子女的情况下,才属于法定的怀孕期间。
二、例外情况有哪些?
如果女方确实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也可以依法判决离婚,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而男方不知情的或者婚后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分娩、终止妊娠行为的。
(2)女方威胁男方的生命或者严重侵害男方的其他合法权益的。比如意图杀害、虐待、侮辱、诽谤男方或公开诋毁男方声誉,损害男方人格的。
(3)女方存在家暴行为,男方不能忍受的。
(4)女方对幼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综上所述,即使是妻子在怀孕期间,男方依然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法院的支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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