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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以下同意意见: 1、同意选举廖增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2、同意聘任寇光武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3、同意聘任华卫琦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陈毅峰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李立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武常岐、王化成、马玉国、李忠祥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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