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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5月20日电(记者雷昊)今日,记者从山西省水利厅召开的《关于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第2号省总河长令)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山西省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持续深化河湖长制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于5月17日发布,全面深入推进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
据介绍,山西省2号总河长令,从防洪保安全、节约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绿色水经济、先进水文化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具体要求。
强化底线思维,抓实防洪保安全。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手发力,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工程措施主要从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碍洪问题整治等方面来保障防洪安全;非工程措施主要是从“四情”防御、“四预”措施、“四个链条”等方面来推动防汛工作。
强化“四水四定”,高效利用水资源。从节流和开源两方面推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要全方位节流,进一步优化存量。坚持“四水四定”,严格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加大超采区治理力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多渠道开源,进一步扩大增量。优化取用水结构,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涵养地下水、保障生态水,加大中水利用力度。强化水资源领域执法,严厉打击盗采地下水等行为。
强化治理修复,打造健康水生态。通过河湖清“四乱”、岸线生态化改造,推动流域综合治理;通过河湖生态补水、重点岩溶大泉保护,结合实施母亲河湖复苏行动,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通过小流域、坡耕地治理和淤地坝建设等,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实现人水和谐发展。
强化综合治理,创建宜居水环境。通过推进农业面源、工业、城乡生活和尾矿库污染等综合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快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强化产业驱动,发展绿色水经济。依托幸福河湖,发展高效益河湖经济,利用生态景观、生态产品,加快资源向市场转化。将生态经济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态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
强化历史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从历史文化街区、古河道、古堤防、古灌溉等水文化遗产保护入手,利用教育基地、水工程等资源开展水文化建设。围绕沿河流域文化主题,统筹水景观和水工程,推进流域文化景观、景点、景区发展,通过建设河湖岸线的亲水、近水活动场所,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2号河长令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分年度分批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提出要压实各级河湖长和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系统思维,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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