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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4月26日讯(记者 李丽涛 通讯员 王智慧)4月2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活动现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一体化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黄岛区人民法院、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等六方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商框架协议》,为构筑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织密优化营商环境“支撑网”续写新篇章。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一体化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系继《关于构建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深化协作、优化衔接、强化共享的又一新机制、新举措,双方约定在前期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审判对接协调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告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制度,创新性地探索构建专利行政裁决、司法审判、行政确权“3+2”审理衔接模式,加强技术调查官等专家资源互享、案件信息互通、执法办案互助,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一体化保护,使我国“行政司法双轨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势最大化体现,为保护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系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签约,双方通过建立“四共”机制,在深化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告知、案源收集摸排、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一是共建知识产权法律志愿服务窗口,共同为社会公众、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共调知识产权纠纷,选派优秀法律工作者开展委托或协助行政调解,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三是共商提质增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互评,促进相互尊重、相互监督,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办案质量和服务能力。四是共享人才资源。吸纳优秀法律工作者作为技术调查官、专家库人员积极参与案件办理,共同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共同提高法律理解适用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商框架协议》体现了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片区管委等多方合作,各方明确了联络机构,建立了常态化协调会商、重大疑难案件研讨、证据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信息通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等机制,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将上述机制走深、走实,强化协同保护,凝聚各方力量,打造创造最活、保护最严、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发展保护高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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